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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印发出台《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 新设保险专营机构最高补贴500万元 全球动态
发布时间:2023-06-28 16:35:59   来源:佛山日报  


(资料图片)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罗艳梅报道:近日,禅城区印发出台《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提出对新设立或禅城区外新迁入集聚区的保险专营机构最高补贴500万元,加快建设佛山现代保险产业集聚区,推动保险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扶持办法》,此次扶持对象包括工商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税收缴纳地、统计关系及实际经营地均在禅城区的保险机构、保险服务机构、保险专营机构,以及上述保险行业人才。扶持内容包括专营机构补贴、人才补贴、互联网保险补贴、活动补贴、保险产品创新奖等。

在专营机构补贴上,《扶持办法》提出,禅城将积极引进保险专营机构,对新设立或禅城区外新迁入集聚区的保险机构总部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客服中心、电销中心、研究中心等专营机构最高补贴500万元。

人才补贴方面,禅城将对新设立或禅城区外新迁入集聚区的保险机构总部、保险专营机构和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管理人员(每个公司不超过20人/年),在开业后前五年,每年按照其个人对禅城区的正向绩效成果,给予人才补贴。

禅城还将每年安排财政预算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专业高端保险活动和会议,促进保险行业深化交流合作。对在集聚区举办、经认定的全国性及以上保险活动和会议,给予会务费用50%的补贴,全国性活动和会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次,国际性活动和会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次。

同时,禅城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每年聘请专家评选最多10个集聚区保险产品创新奖,对推广该创新产品的项目团队奖励30万元/个;建设佛山保险创新产品推广中心,对经认定为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的,给予两年的产品保护期;鼓励通过购买服务、补助、推广等形式积极运用创新保险产品。

此外,《扶持办法》规定,经认定并签订合作协议,对保险机构及保险服务机构将全国互联网保险业务集中到集聚区出单结算且年保费收入超过1亿元的,按照其对禅城区的正向绩效成果,给予互联网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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